第(3/3)页 但两人的武艺比起来,不能说是半斤八两,至少也是天渊之别。 十三年前,林夕年方十五岁,气力并未臻至巅峰,武艺也未大成,都能勉强胜蹋顿一筹。 而今十三年后,林夕的身体各方面状态已达到巅峰,又有诸多名将指点,与蹋顿的差距越来越大了。 不过短短三十回合间,蹋顿便已经体力不支,手中兵刃更是被林夕一枪挑飞。 手无寸铁的蹋顿自然没有了再战之力,眼见枪尖距离自己越来越近,强烈的求生意志迫使他爆发出惊人气力,竟徒手抓住了林夕的枪尖。 “不,你不能杀我!我为大汉留过血,我为天子建过功,我要见林司徒……” 噗呲! 蹋顿话音未落,林夕手上勐地一用力,枪尖直接刺入了蹋顿的胸口,继而穿过胸膛从后背露出。 “能当大汉的狗,是你之荣幸。 能死在某枪下,亦是你之荣幸!” 林夕看着蹋顿的尸体,口中冷冷说道,随即将长枪拔出,蹋顿的尸体顺势倒在地上。 一代乌桓王者,就此殒命! 片刻之后,林夕收起了长枪,随手招来了麾下亲卫,开口下令道:“给渔阳城传讯,就说某已斩杀素利、弥加、阙机等贼首,同时将三贼的首级一并带回去。 如今大军已至蛮夷部落之地,即将进行犁庭扫穴。 另外再禀报司徒,义归王成律归与蹋顿,在与蛮夷交战中英勇冲杀,却不幸阵亡!” “遵命!” 士卒立即抱拳道。 …… 渔阳城今日来了一位贵客。 说是贵客,其实身份算不上尊贵,但林朝说他是贵客,他就是贵客。 此人,便是钟繇、钟元常! “参见司徒!” 七年后再见面,钟繇看上去已然垂垂老矣。 不过林朝知道,这家伙寿命很长,应该还有近二十年好活。 如今的钟繇虽然已经从一地郡守而升入中枢,但与林朝这个秩万石的三公相比,差距却越来越大了。 当接到命令前往边疆时,钟繇其实是一脸懵逼的。 不过转瞬之后,他又开心起来了。 此去北疆,说不得也能捞点功劳,于是便押运着粮草辎重来到了渔阳城。 司徒始终待某不薄啊! 钟繇心中感叹着,脸上的神色更加恭敬了。 “元常不必多礼。”林朝挥手笑道,“此次请元常前来,实则是有一件重任。某思来想去,也只有元常最合适。” 听到‘重任’二字,钟繇顿时激动了。 “司徒若有吩咐,下官赴汤蹈火,也在所不辞!” “倒没有如此严重,元常且看此物。” 林朝冲钟繇招了招手,同时拿出了一幅字。 接过这幅字后, 钟繇的眉头顿时皱得老高。 因为这字迹……实在是太丑了,简直不堪入目。 不过上面的内容,却让钟繇愣了一愣。 因为这是一幅告天祭文。 形式和当年霍去病封狼居胥时差不多,都是在歼灭蛮夷之后举行封禅大典时要宣读的东西。 不过其中有一段话,倒是让钟繇极为在意—— 初平十一年,大军击破蛮夷,犁庭扫穴,自此草原诸部皆归于汉,借此以告天地神灵,咸使知闻。 凡后世炎黄子孙,皆守土有责,寸土不让,勿使先人蒙羞! 最后的落款,则是汉安喜侯、司徒林子初。 “司徒,这是……” 钟繇满脸震撼道。 林朝笑着说道:“元常,你乃当今天下最擅书法者,便将此文重写一份拓印起来,使匠人凋刻在石碑之上,等咱们得胜之后,便将其埋在草原。” 有道是穷则搁置争议,富则自古以来。 所以林朝打算给后世留一个‘自古以来’的凭证! 若后世有与邻国有土地纷争之时,这玩意就是铁证。 如此重要的祭文,将来甚至可能会成为国宝,当然要找当世第一书法家钟繇来写。 毕竟……他林子初可是个讲究人。 本来蔡邕也行,但蔡老头年纪大了,草原上的气候又与中原不同,来回这么一折腾,要是把蔡老头弄挂了,那可就得不偿失了。 “下官遵命!” 钟繇欣然领命道。 第(3/3)页